財政補貼的會計分錄怎么寫?
1、新會計準則下,接受政府的補助,如果是用于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應當在實際收到時,計入“遞延收益”,根據會計的配比原則,企業取得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不能全額計入當期收益,應根據資產的使用期分期攤銷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300萬
貸:遞延收益 300萬
在使用期內分期攤銷時
借:遞延收益
貸:營業外收入
2、如果接受政府的補助是用于補償企業以后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在取得補助時也是先計入“遞延收益”,然后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營業外收入”,同上。
3、接受政府的補助如果是用于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如收到企業先征后返的增值稅,即“稅收返還”,在實際收到時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借:銀行存款 300萬
貸:營業外收入 300萬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財政補貼的會計分錄怎么寫,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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