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接受捐贈如何進行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會計制度〉需要明確的有關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3]45號文件)的規定,從2003年1月1日開始,企業接受捐贈的貨幣性資產,須并入當期的應納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接受捐贈的非貨幣性資產,須按接受捐贈時資產的入賬價值確認捐贈收入,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依法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取得的捐贈收入金額較大,并入一個納稅年度繳稅確有困難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可以在不超過5年的期間內均勻計入各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接受捐贈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投資等,在經營中使用或將來銷售處置時,可按稅法規定結轉存貨銷售成本、投資轉讓或扣除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額.
而根據2003年1月1日以前的規定,納稅人接受捐贈的實物資產,接受捐贈時不計入企業的應納稅所得.企業出售該資產或進行清算時,若出售或清算價格低于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應以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計入應納稅所得或清算所得;若出售或清算價格高于接受捐贈時的實物價格,應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費用后的余額計入應納稅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接受捐贈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帳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的,按憑證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新會計準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①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②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以上就是小編對"企業接受捐贈如何進行稅務處理"等相關問題的解答,企業接受到的捐贈主體可能是貨幣資金也可能是物品.但不管是哪一種,都算是營業外收入,需要計入當期應納稅所得,固定資產的話就需要攤銷.但要注意捐贈和財政補貼的區別,有些發了紅頭文件免稅的財政補貼是可以不納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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