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攤銷怎么處理?
固定資產改良是指企業為了擴大固定資產規模或提高固定資產性能而發生的支出。
實施細則第六十九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所稱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是指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支出:
(一)修理支出達到取得固定資產時的計稅基礎50%以上;
(二)修理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延長2年以上。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支出,按照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攤銷。
實施細則第七十條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三條第(四)項所稱其他應當作為長期待攤費用的支出,自支出發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攤銷,攤銷年限不得低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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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怎么做賬務處理?
借:在建工程
貸: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生產成本——輔助生產成本
應付職工薪酬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在建工程
借:制造費用(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
貸:長期待攤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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