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有哪些基本規定?

2017-03-14 17:0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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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稅法對固定資產折舊最低年限有哪些基本規定?

問:企業所得稅法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有哪些基本規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六十條規定:“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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