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月的稿酬和工資所得需要合并計稅嗎
答:不是合并計稅,而是單獨按照勞務報酬計算稅金.
稿酬所得的計稅方法
(一)應稅所得額
費用扣除計算方法與勞務報酬所得相同.
(二)每次收入的確定
1.個人每次以圖書、報刊方式出版、發表同一作品,不論出版單位是預付還是分筆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該作品后再付稿酬,均應合并為一次征稅.
2.在兩處或兩處以上出版、發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則可以分別各處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稅.
3.⑴個人的同一作品在報刊上連載,應合并其因連載而取得的所得為一次.⑵連載之后又出書取得稿酬的,或先出書后連載取得稿酬的,應視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稅.
4.作者去世后,對取得其遺作稿酬的個人,按稿酬所得征稅.
(三)應納稅額的計算方法--減征30%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20%)
實際繳納稅額=應納稅額×(1-30%)

稿酬所得是怎樣的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個人因其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學作品、書畫作品、攝影作品,以及其他作品.例如:作家將其書畫作品通過"出版社"出版取得的報酬,應屬于"稿酬所得".
1、作者去世后,財產繼承人取得的遺作稿酬,也應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報紙、雜志、出版等單位的職員在本單位的刊物上發表作品、出版圖書取得所得征稅問題,有關稅收制度規定如下:
(1)任職、受雇于報紙、雜志等單位的記者、編輯等專業人員,因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屬于因任職、受雇而取得的所得,應與其當月工資收入合并,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除上述專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在本單位的報紙、雜志上發表作品取得的所得,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2)出版社的專業作者撰寫、編寫或翻譯的作品,由本社以圖書形式出版而取得的稿費收入,應按"稿酬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以上詳細介紹了同月的稿酬和工資所得需要合并計稅嗎,也接受了稿酬所得是怎樣的所得.作為一名獲得了稿酬和工資所得的個人,一定要非常的清楚,同月的稿酬和工資所得不能合并計稅.每一個會計人員都希望擁有強大的工作能力,要想達到這樣的效果,需要不斷學習,歡迎來到本平臺進行各種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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