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以及社保醫療的會計分錄
社保分為單位部分和個人部分,單位部分計入費用,通過職工薪酬核算,個人部分計入其他應付款,待發放工資扣回時候,沖回即可.
計提時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等--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等(單位部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等(單位部分)
繳納時候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養老/醫療等(單位部分)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費用/養老/醫療等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 其他應付款個人社保費用-養老/醫療等(個人部分)
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包含哪些內容?
一、企業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將應付的職工薪酬確認為負債,除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的補償外,應當根據職工提供服務的受益對象,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一)應由生產產品、提供勞務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產品成本或勞務成本.
(二)應由在建工程、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計入建造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職工薪酬,計入當期損益.
二、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計算,并按照準則第四條的規定處理.
三、企業在職工勞動合同到期之前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或者為鼓勵職工自愿接受裁減而提出給予補償的建議,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系給予補償而產生的預計負債,同時計入當期損益:
(一)企業已經制定正式的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提出自愿裁減建議,并即將實施.該計劃或建議應當包括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職工所在部門、職位及數量;根據有關規定按工作類別或職位確定的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補償金額;擬解除勞動關系或裁減的時間.
(二)企業不能單方面撤回解除勞動關系計劃或裁減建議.
工資以及社保醫療的會計分錄怎么處理?通過小編老師講解的資料就很簡單的,員工社保費用公司承擔的部分可以將其計入其他應付款科目處理,如果是個人承擔的部分則是可以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的科目進行核算的,如果你們對此內容還有什么疑問,不妨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對你們一定會有所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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