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項目立項的注意事項
一、 項目立項必須符合企業實際,獨立的立項項目,不重復立項;
二、 注意研發時間具有可操作性和獨立的研發時間,一般以某月至某月或某月1日至某月30日,不宜以月份中間的某日作為研發的起止日期(如10月12日);
三、 年初財務部門要對研發項目的預算、核算和結算作統籌安排,落實專人負責;
四、 人員配置要及時跟上,關注人員素質,切不可用湊數解決,注意在冊時間183天的要求;
五、 立項書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研發內容、研發目標,
(2)研發時間的確定,
(3)研發人員和研發費用的預算支出,
(4)主要設備和主要原材料的用量或金額,
(5)立項編號,企業內部的批準機構或批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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