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小規模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
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時: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下月繳納增值稅: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小微企業免征收增值稅的條件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主營業務收入會計分錄如何處理?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其實關于小規模納稅人企業的賬務處理資料在上文中都已經全部說完了,相信你們的看完后針對主營業務收入的處理分錄都有一定的理解;如果你們覺得小編老師講解的地方有什么不正確的,沒有關系的都可以來本網站上找老師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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