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賣農產品涉及哪些稅務問題
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自2012年1月1日起,根據《關于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37號),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于所述蔬菜的范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75號)的規定,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農產品涉及到的相關稅務規定
財稅〔2012〕75號
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是指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
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產品中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所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二、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既銷售本通知第一條規定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上述鮮活肉蛋產品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增值稅免稅政策.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所列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扣除的進項稅額的第(三)項所稱的"銷售發票",是指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農產品依照3%征收率按簡易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而自行開具或委托稅務機關代開的普通發票.批發、零售納稅人享受免稅政策后開具的普通發票不得作為計算抵扣進項稅額的憑證.
財稅〔2011〕137號
自2012年1月1日起,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從事蔬菜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稅.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種蔬菜、菌類植物和少數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蔬菜的主要品種參照《蔬菜主要品種目錄》(見附件)執行.
經挑選、清洗、切分、晾曬、包裝、脫水、冷藏、冷凍等工序加工的蔬菜,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
各種蔬菜罐頭不屬于本通知所述蔬菜的范圍.蔬菜罐頭是指蔬菜經處理、裝罐、密封、殺菌或無菌包裝而制成的食品.
二、納稅人既銷售蔬菜又銷售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應分別核算蔬菜和其他增值稅應稅貨物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不得享受蔬菜增值稅免稅政策.
代賣農產品涉及哪些稅務問題?根據我們上面的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代賣農產品可能會涉及到的一些稅費的信息,具體的問題涉及到的稅費的情況可能會更加復雜,我們在上面文章中為大家簡要介紹了一些信息,希望對大家的學習能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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