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幫員工申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辦理方式 納稅人可自主選擇下列辦理方式:
(一)自行辦理年度匯算.
(二)通過取得工資薪金或連續性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的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出代辦要求的,扣繳義務人應當代為辦理,或者培訓、輔導納稅人通過網上稅務局(包括手機個人所得稅APP)完成年度匯算申報和退(補)稅.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扣繳義務人進行書面確認,補充提供其2019年度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三)委托涉稅專業服務機構或其他單位及個人(以下稱"受托人")辦理,受托人需與納稅人簽訂授權書. 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為納稅人辦理年度匯算后,應當及時將辦理情況告知納稅人.納稅人發現申報信息存在錯誤的,可以要求扣繳義務人或受托人辦理更正申報,也可自行辦理更正申報.
哪些人可以委托單位辦理年度匯算?
如果您有任職受雇單位,或者您是保險營銷員、證券經紀人,您可以選擇您的受雇單位(或者支付報酬的保險公司、證券公司)為您辦理年度匯算.

請單位代辦年度匯算需要注意什么?
1.為給單位代辦預留時間,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確認,否則,過期后單位將不再為您代為辦理;
2.如實向單位提供有關資料;
3.因2019年度匯算最后截止日期為2020年6月30日,為避免給您造成損失,請您及時向單位了解申報進度;
4.及時關注單位代為申報情況,如果申報信息有誤,及時更正(您可請單位更正,也可自行更正);
5.需要補稅的請按期補繳稅款(選擇由單位代為補稅的,及時與單位結算稅款);需要退稅的及時查看退稅進度.
請單位代辦流程是什么?
1.如需單位代辦年度匯算的,您需在2020年4月30日前與單位進行書面確認(選擇自行申報的無需與單位確認);
2.確認事項包括:
集中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確認表如下圖所示:
(1)是否有需補充的收入、扣除等信息并需補充完整;
(2)如您可以申請退稅,需確認是否申請退稅并提供退稅銀行卡賬號;如您需補稅,需確認稅款支付方式;
3.單位根據您提供信息代您填寫申報表、計算應退(補)稅并辦理申報;
4.如果需要補稅,由單位代繳稅款的,需將稅款交到單位由其代繳;自行繳納稅款的,可以在單位代為申報后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或者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納.
企業如何幫員工申報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首先需要提出代辦的要求,然后企業在每年的4月30號之前補充個人所得稅的相關工資收入、優惠信息,不過必須要保證信息的完整準確,這個問題就講完了,希望大家通過網站小編的總結之后遇到這類問題都能輕松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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