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貨是哪方開紅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第156號)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為"認證相符"并且已經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一般納稅人在填報《申請單》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對一般納稅人填報的《申請單》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購買方必須暫依《通知單》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未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可列入當期進項稅額,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留存的《通知單》一并作為記賬憑證.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防偽稅控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
開具紅字普通發票
1、銷貨方未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存根聯后面依次注明"作廢",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不得開具紅字發票.
2、銷貨方已作帳務處理,購貨方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開具藍字退貨進倉單(屬于貨物折讓退回不需要開具進倉單,下同),同時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以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將收回的發票粘附在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上,紅字發票的存根聯以及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
3、銷貨方未作帳務處理,購貨方已作帳務處理,不能退回原發票.
銷貨方必須取得購貨方的有效證明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填制藍字退貨進倉單.開具相同內容的紅字發票,將紅字發票的發票聯交回購貨方,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支出,紅字發票記帳聯作為抵減當期的銷售收入,其余聯次不得撕下.屬于銷售折讓的,應按折讓后的貨款重新開具銷售發票給購貨方.
4、銷貨方、購貨方均已作帳務處理,不能退回原發票.
退貨是哪方開紅字,小編認為買方要退貨,開紅字發票是賣方,這個大家一定要仔細認真對待,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而且我們要學會隨機應變,如果在實際操作中遇到其他的會計問題,歡迎咨詢我們會計學堂學習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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