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是否屬于自產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的下列行為,視同銷售貨物:
(四)將自產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根據上述規定,委托加工收回的貨物不屬于自產貨物.
委托加工物資屬于存貨嗎
委托加工物資屬于存貨. 存貨是企業為了銷售或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其范圍包括原材料、在途物資、在產品、庫存商品、包裝物、低回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資、委托加工商品、受托加工商品、分期收款發出商品、發出商品等.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答,企業的各項存貨應合并以一個統一的"存貨"項目列示.
委托加工物資是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等 物資.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物資的成本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費等.委托加工物資的成本應當包括加工中實際耗用物資的成本、支付的加工費用及應負擔的運雜費、支付的稅金等.

委托加工物資的會計處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
二、本科目應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單位以及加工物資的品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委托加工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發給外單位加工的物資,按實際成本,借記"委托加工物資",貸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按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還應同時結轉材料成本差異或商品進銷差價,借記本科目,貸記"產品成本差異" 或"商品進銷差價"科目 ;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二)支付加工費、運雜費等,借記本科目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納消費稅的委托加工物資,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費稅,借記本科目 (收回后用于直接銷售的)或"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收回后用于繼續加工的),貸記"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加工完成驗收入庫的物資和剩余的物資,按加工收回物資的實際成本和剩余物資的實際成本,借記"原材料"、"庫存商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采用計劃成本或售價核算的,按計劃成本或售價,借記"原材料" 或"庫存商品"科目,按實際成本貸記本科目,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或售價之間的差額,借記或貸記"材料成本差異"或貸記"商品進銷差價" 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委托外單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資的實際成本.
委托加工是否屬于自產?根據上文小編整理的相關規定,委托加工收回的貨物不屬于自產貨物,委托加工物資的話一般在企業會被認作是存貨,同時小編還給大家普及了主要的賬務處理,關于上文的內容大家還有其他疑問的話,可以繼續和我們一起探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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