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通過“營業外收入”科目,核算營業外收入的取得及結轉情況。該科目可按營業外收入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政府補助利得分為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和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是企業取得的、用于購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長期資產的政府補助。確認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遞延收益”科目,分配遞延收益時,借記“遞延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是指除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之外的政府補助。企業確認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或通過“遞延收益”科目分期計人當期損益。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沒有直接關系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并不是由企業經營資金耗費所產生的,不需要企業付出代價,實際上是一種純收入,不可能也不需要與有關費用進行配比。因此,在會計核算上,應當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與營業收入的界限。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罰款凈收入等。
1、固定資產盤盈是指企業在進行財產清查盤點中發生的固定資產的實存數量超過賬面數量而出現的盈余。對于清查盤點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及時進行處理;對于確定屬于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按照重置完全價值確定固定資產的價值,按照重置完全價值扣除估計折舊后的凈值轉銷時作為營業外收入處理。
2、處置固定資產凈收益是指企業處置固定資產所取得的收入扣除處置費用及固定資產凈值后的余額,轉入營業外收入的金額。
3、罰款凈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滯納金和各種形式的罰款收入,在彌補由于對方違反合同或協議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后的罰款凈收入。為了總括反映和監督企業營業外收入情況,企業應設置“營業外收入”賬戶。該賬戶貸方登記企業發生的營業外收入額,借方登記期末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數額,經結轉后該賬戶期末無余額。
例1、某私營公司收到罰款收入400元,存入銀行。私營公司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銀行存款 400
貸:營業外收入 400
例2、某私營公司出售卡車一輛,原價80000元,已使用三年,計提折舊30000元,出售價格為60000元。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①固定資產轉入清理時:
借:固定資產清理 50000
累計折舊 30000
貸:固定資產 80000
②收到價款時:
借:銀行存款 60000
貸:固定資產清理 60000
③結轉固定資產清理后的凈損益
借:固定資產清理 100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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