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料加工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答:來料加工的賬務處理如下:
1、收到來料時,不編制會計分錄,只對“受托加工來料”備查科目中對應的材料明細賬進行數額登記;
2、領取“來料”及其他材料用于制造加工產品時,對“來料”領取的處理同上,對領取其他材料則借記“生產成本”科目,貨記“原材料”等科目;
3、完工時,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如果你是按批次加工,你就按批次結轉成本;
平時把電、油、燃氣、工資等歸集到“勞務成本”科目。
借:勞務成本:
貸: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
期末時,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要業務成本
貸:勞務成本把消耗的電費、柴油、燃氣直接記入勞務成本;
借:勞務成本
貸:原材料—電(柴油、燃氣)
購買電、柴油、燃氣
借:原材料—電(柴油、燃氣)
貸:現金(銀行存款)勞務成本與生產成本的性質一樣;
假如你連續加工,可以有余額;
按批次加工,就按批次結轉成本,應該期末無余額。
【來料加工的賬務處理的相關問題】:
來料加工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A、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不作價的,只核算工繳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
B、合同約定進口料件作價的,核算進口原輔料款和工繳款,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外匯賬款(工繳費部分)應付外匯賬款(合同約定進口價格,匯率按原作價時中間價)
貸:產品銷售收入--來料加工(原輔料款及加工費)
C、外商投資企業轉加工收回復出口銷售處理與A或B一致,只不過是要核算委托加工過程,分進口料件外商不作價和作價兩種情況。
a. 不作價。在發出加工時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撥出來料--加工廠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貸:外商來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只核算數量)
憑加工企業加工費發票,支付工廠加工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代管物資--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稱(只核算數量)
貸:撥出來料--加工廠名--來料名(核算原料規定耗用數量)
b.作價。在發出加工時,憑業務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出庫單,按原材料金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
貸:原材料--國外客戶名--來料名稱
加工廠交成品時,按合約價格及耗用原料,以及規定的加工費,根據業務部門或儲運部門開具的蓋有"來料加工"戳記的入庫單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國外客戶名--加工成品名
貸:應收賬款--來料加工廠(按規定應耗用的原料成本)
應付賬款--來料加工廠(加工費,如外幣按入庫日匯率)
D、對來料加工所耗用的國內進項稅金進行轉出。原則上按銷售比例分攤,按分攤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產品銷售成本--來料加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進料加工出口時:
借:應收外匯款-工繳費 應付外匯款-國外客戶
貸:其他銷售收入-原輔料款及加工費
進料時:
借:原材料
貸:應付外匯款-國外客戶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關于來料加工的賬務處理怎么做的相關內容講解以及分錄怎么做的內容,希望以上內容能夠幫助到大家,本文到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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