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存在未按規定期限核銷證明怎么寫?
答:***外管局:
我司一筆出口,詳細信息如下,(下方數據用表格制作)
核銷單號 出口金額 出口日期 收匯日期
**** ***** **** *****
該筆單據因付匯單位****原因,使得我司無法在規定期限即出口后180天內收匯核銷,造成逾期。現無法進行網上核銷,特申請到貴局辦理現場核銷。請貴局予以支持為盼。(此處注意將原因陳述詳細合理)
此致
敬禮
落款
日期
【納稅人存在未按規定期限核銷處理的相關問題】:
納稅人存在未按規定期限核銷該怎么處理?
答:這個處罰沒有明文規定,有些地方有處罰,有些地方不處罰。
如果處罰,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和實施細則第九十條的規定,可以罰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罰2000以上10000以下罰款。
繳銷后可以重新申請開具《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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