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醫療保險屬于職工福利嗎
關于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規定,《實施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企業職工福利費,包括以下內容:
(一)尚未實行分離辦社會職能的企業,其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和人員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發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和福利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薪金、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勞務費等.
(二)為職工衛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發放的各項補貼和非貨幣性福利,包括企業向職工發放的因公外地就醫費用、未實行醫療統籌企業職工醫療費用、職工供養直系親屬醫療補貼、供暖費補貼、職工防暑降溫費、職工困難補貼、救濟費、職工食堂經費補貼、職工交通補貼等.
(三)按照其他規定發生的其他職工福利費,包括喪葬補助費、撫恤費、安家費、探親假路費等.
根據上述規定,企業繳納補充養老保險、補充醫療保險,不屬于職工福利費范圍,應在費用中列支按規定標準稅前扣除.

什么是補充醫療保險?
補充醫療是在單位和職工參加統一的基本醫療保險后,由單位或個人根據需求和可能原則,適當增加醫療保險項目,來提高保險保障水平的一種補充性保險.
補充醫療報銷數據舉例:
若是門診費在1800元到2萬元之間,北京醫保報銷此范圍內的門診費比例是按照醫院等級不同而不同的,最低為70%.也就是說,假設員工全年的門診費花了2000元,用藥全部為社保用藥范圍,他通過醫保能夠獲得(2000元-1800元)×70%=140元的報銷,自付1860元.而購買搜才補充醫療后,自付部分為0元.
由此可見,基本醫療保險與補充醫療保險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為補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為了給職工提供醫療保障.不僅能夠讓員工減小自費看病的比例,保障員工健康,而且能減輕企業醫療賠付壓力,防范用工風險.
本文主要講訴了補充醫療保險不屬于職工福利的相關內容,我們應該明確職工福利的相關內容,通常企業補充醫療費用都會計入當期損益科目,在實際操作時不要搞混了,本文到此結束,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會計資訊,可以關注網站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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