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策劃費屬于廣告費嗎
答:看情況!要看具體業務是否通過廣告公司、專業媒體在電視、網站、電臺、報紙、戶外廣告牌等刊登,并取得廣告業專用發票,如果這兩條件是成立的,那可以作為廣告費,否則只能作為業務宣傳費。
作為廣告費,雖然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業務宣傳費同樣每年在企業所得稅前有扣除限額,但超過部分不可以往以后年度結轉。
所以,這些費用如何歸集,看這兩條件是否成立。
根據上述規定,廣告費一般應通過媒體傳播,例如利用圖書、報紙、雜志、廣播、電視、電影、燈、路牌、招貼、櫥窗、霓虹燈、燈箱等形式,并且是為介紹本企業的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體節目或通告、聲明等進行宣傳。
業務宣傳費也是一種廣告推廣,是企業開展業務宣傳活動所支付的費用,主要是指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包括:
企業發放的印有企業標志的禮品、紀念品;
新產品上市新聞發布會;
1)企業印刷的各種產品宣傳冊(不包括說明書)
2)一些活動的冠名費用
3)在一些內部刊物上刊登的廣告
4)為推廣產品召開宣講會而發放的會議用品;
5)為展覽會消耗的宣傳資料、參展樣品;
6)為宣傳公司產品而發生的群發短信費用等。
總的來說,策劃費屬于廣告費嗎還需要看具體用途,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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