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代收款項不征稅?

2017-02-15 19:06 來源:網友分享
1710
本文給大家介紹一下哪些代收款項不征收稅。

       根據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規定,銷售額(提供勞務為營業額,下同)為納稅人務向購買方(提供勞務為接受方,下同)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其中價外費用包括代收款項,不過不是所有的代收款項都是征稅的價外費用,下列代收款項不征稅:

  1、增值稅納稅人收取的增值稅稅款。增值稅是價外稅,納稅人在銷售貨物和提供應稅勞務時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稅款不作為計算繳納增值稅的收入總額。

  2、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受托加工應稅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不屬于受托方收取的加工費和價外費用,不征收增值稅。

  3、收取的代墊運輸費用。增值稅、消費稅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時,有時要先替購買方墊付運費,然后再在結算貨款時向購買方收取所墊付的運費,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規定,納稅人在銷售貨物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不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已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

      4、代收轉付政府性基金和行政性收費。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包括在價外費用之中:

  (1)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2)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3)所收款項全額上繳財政。

   5、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哪些代收款項不征稅

    一般來說,代收款項中不征稅的有:一、慈善捐款;二、非營利性組織特定活動的收入;三、個人收入稅法規定的免稅項目;四、社會保障經費;五、財政部門撥款的收入;六、金融機構所得稅收入;七、社會救助收入;八、銀行承兌匯票收入;九、政府減免稅收入。

  • 哪些代收款項不征稅

    一般來說,代收款項中不征稅的有:一、慈善捐款;二、非營利性組織特定活動的收入;三、個人收入稅法規定的免稅項目;四、社會保障經費;五、財政部門撥款的收入;六、金融機構所得稅收入;七、社會救助收入;八、銀行承兌匯票收入;九、政府減免稅收入。

  • 請教老師,除了軟件企業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專項用于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還有哪些項目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謝謝

    同學你好 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軟件產品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00號)規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稅款,由企業專項用于軟件產品研發和擴大再生產并單獨進行核算,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 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有哪些?

    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財政撥款:這是企業從政府那里獲得的用于各項事業發展的資金,屬于不征稅收入。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這些是企業在提供公共服務或執行政府職能時所收取的費用,屬于不征稅收入。 3.企業取得且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這也是不征稅收入的一種。 4.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這些收益屬于免稅收入。 5.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這些收益同樣屬于免稅收入。 6.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這些收入屬于免稅收入,但需注意,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7.對公募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這些所得屬于免稅收入。 8.對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轉讓創新企業CDR取得的差價所得和持有創新企業CDR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這些所得同樣屬于免稅收入。

  • 不征收增值稅的有哪些

    同學你好,不征收增值稅的特殊業務有 根據國家指令無償提供的鐵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服務,不征收增值稅。 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稅。 被保險人獲得的保險賠付,不征收增值稅。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