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折舊年限5年還是4年?
1、《企業會計制度》第三十六條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確定固定資產的預計使用年限。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規定: 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為20年;
(二)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
(三)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
(四)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
(五)電子設備,為3年。
企業確定的折舊年限等于或大于稅法規定年限的,折舊費用可以稅前扣除;企業確定的折舊年限少于稅法規定年限的,比按稅法計算多計提的折舊應做納稅調整。
總結:由此可見,汽車折舊年限是4年。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介紹的汽車折舊5年還是4年,一般來說除了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折舊年限都是4年。如果還需要更多的財會知識,歡迎持續關注會計學堂,多位老會計在線為大家解疑答惑。希望能為大家記賬的時候提供一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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