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繳是依照稅法規定負有代扣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從納稅人持有的收入中扣取應納稅款并向稅務機關解繳的一種納稅方式。包括:(1)向納稅人支付收入的單位和個人;(2)為納稅人辦理匯總存貸業務的單位。
和代收代繳的區別:代扣代繳義務人直接持有納稅人的收入從中直接扣除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代收代繳義務人在與納稅人的經濟往來中收取納稅人的應納稅款并代為繳納。
在稅收法律關系中,扣繳義務人是一種特殊的納稅主體,在征稅主體與納稅主體之間。一方面,代扣、代收稅款時,它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另一方面,在稅款上繳國庫時,又在履行納稅主體的義務。
代扣代繳的一般有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農業特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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