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營改增分包工程核算的問題
一、建筑服務分包工作量納稅的規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下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附件2:《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三)銷售額9.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七)建筑服務4.一般納稅人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應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為銷售額計算應納稅額。
營改增分包工程核算相關閱讀
營改增分包工程如何開票?
分包先交稅先開,然后總包開全額,扣除分包款交稅
這只是涉及增值稅,所得稅按照稅法正常核算跟營改增沒關系
營改增分包工程如何做會計處理?
1.一般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的全額征稅會計處理
作為施工企業對增值稅的會計核算,必須要考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和稅法的時間性差異。會計處理上,(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按照工程結算數為基數計提,與稅法上規定的“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一致。
1.一般納稅人按照一般計稅方法的全額征稅會計處理
作為施工企業對增值稅的會計核算,必須要考慮“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的會計核算和稅法的時間性差異。會計處理上,(借:應收賬款 貸:工程結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按照工程結算數為基數計提,與稅法上規定的“書面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不一致。
3.小規模納稅人差額征稅會計處理
作為小規模納稅人的施工企業的會計核算與作為一般納稅人的施工企業按照簡易計稅方法納稅的會計核算基本相同,只是將“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替換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上文針對營改增分包工程核算這一問題做出了詳細的解答,營改增分包工程如何開票?營改增分包工程如何做會計處理?更多相關資訊請關注會計學堂網,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