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成本法下材料核算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使用的會計科目有“原材料”、“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
1.“原材料”科目,在計劃成本法下,原材料借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關鍵點),貸方登記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關鍵點),期末余額在借方,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2.“材料采購”科目借方登記采購材料的實際成本,貸方登記入庫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
借方大于貸方表示超支,從本科目貸方轉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借方;貸方大于借方表示節約,從本科目借方轉入“材料成本差異”科目的貸方;期末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在途材料的采購成本。
3.“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反映企業已入庫(關鍵點,未入庫的不算)各種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異,借方登記超支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節約差異;貸方登記節約差異及發出材料應負擔的超支差異。
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超支差異);
如為貸方余額,反映企業庫存材料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差異(即節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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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則:
借 原材料 (計劃成本)
借 材料成本差異 (+)差即: (超支
貸 物資采購 ----實際價成本
2.若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則:
借 原材料 (計劃成本)
貸 物資采購 ----實際價成本
貸 材料成本差異(-)差即(節約)
3.企業原材料按計劃成本核算最終是要通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進行調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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