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權平均法和品種法區別是什么?
加權平均法是計算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
分為兩種:
1、移動加權平均法
下次進貨前發出存貨單位成本=(期初存貨成本+本次購進存貨成本)/(期初存貨數量+本次進貨數量)
2、月末一次加權平均法
本法不隨時記賬 只在月末一并計算本月所有發出存貨的單位成本
發出存貨成本=(月初存貨成本+本月進貨全部成本)/(月初存貨數量+本月全部購進數量)。
品種法是以產品品種為成本計算對象,歸集和分配生產成本,計算產品成本的一種方法
它主要適用于大量大批的單步驟生產企業,深受它們的青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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