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超500萬升一般納稅人是否是含稅收入
年應稅銷售額,是指納稅人在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經營期(注意:指在納稅人存續期內的連續經營期間,含未取得銷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內累計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注意:指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全部應征增值稅銷售額,其中包括免稅銷售額和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注意:"稽查查補銷售額"和"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計入查補稅款申報當月(或當季)的銷售額,不計入稅款所屬期銷售額).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簡稱"應稅行為")有扣除項目的納稅人,其應稅行為年應稅銷售額按未扣除之前的銷售額計算.
年應稅銷售額=(納稅人自行申報的全部未扣除之前的征稅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稽查查補稅款申報當期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查補稅款申報當期銷售額
小規模納稅人法票開滿500萬需要升級為一般納稅人,這個"500萬"是指"不含稅價",即財務報表上的"主營業務收入"金額.

小規模納稅人交增值稅會計分錄
需要注意的是,小規模納稅人沒有增值稅進項,所以應交稅費下只需設置應交增值稅科目就可以了,不需要設置未交增值稅科目,也不需要在應交增值稅科目下設置進項、銷項等明細科目.
因此,對于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其會計分錄是這樣子的:
一、銷售商品確認收入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二、結轉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值得一提的是,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小規模納稅人不用登記應交稅金--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直接計入庫存商品.
不用"應交稅金"科目,按票面上的價稅合計數入帳即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需要進銷項抵扣,示如下:
借:庫存商品-xxx
貸:現金(銀行存款),
未付款時,
借:庫存商品-xxx
貸:應付帳款-xxx
小規模超500萬升一般納稅人是否是含稅收入?小規模超500萬升一般納稅人中的500萬收入就是不含稅收入,這個沒有哪一號文件有做這個特殊解釋,因為增值稅提到的收入自然是不含稅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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