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服務委托合同交印花稅嗎
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財產租賃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倉儲運輸合同、借款合同、財產保險合同、技術合同、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需要繳納印花稅.你說的活動服務合同具體是什么服務呢?如果不在上述范圍內就不用繳納.
委托合同需要交印花稅嗎
一、委托代理合同不需交納印花稅.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所以,不需要交納印花稅.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二、《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征;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什么是居間合同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托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托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居間服務合同印花稅是否繳納
居間合同是否應該繳納印花稅,應當根據實際業務實質判斷是否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印花稅為正列舉的稅種,印花稅上無明確規定需征稅的合同不需繳納印花稅.在居間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貼印花. 如對憑證不能確定是否應當納稅,為避免歧義,應當攜帶憑證到主管稅務機關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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