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企業一般納稅人即征即退條件
答: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其自行開發生產的計算機軟件產品,按17%的法定稅率征收增值稅后,對其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3%的部分實行即征即退政策.軟件生產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生產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申請享受增值稅超稅負"即征即退"優惠政策:(一)具有軟件企業資格并持有廈門市信息產業局或其授權機構頒發的《軟件企業認定證書》; (二)在國家版權局注冊登記,持有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的軟件產品;(三)持有廈門市信息產業局或其授權機構頒發的《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軟件產品;具體建議參閱《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加強軟件生產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管理的通知》(廈國稅函[2007]5號)文件的相關規定.
軟件企業即征即退政策范圍:
(一)賂增值稅-般納稅人資格;
(二)軟件產品符合下述規定:
1、持由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并經主管 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件產品;
2、持由廣東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證小組頒發的《軟件產品證書》, 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件產品;
3、根據國家有關部委下達的研制開發項目、任務書或計劃,研制開發、產,并具備部級(含部級)以上有關部門鑒定證書,經主管
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件產品;
4、購買軟件產品的版權、使用許可權(指持有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計算機軟件權利轉移備案證書》或購銷雙方簽定的軟件使用許可轉讓
合同、協議的軟件產品)自行生產,并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的軟件產品;
5、經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證小組會同市國稅局研究決定的經過本地化改造的進口軟件產品.

即征即退的增值稅如何賬務處理
答:一、確認收入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二、繳納增值稅時
本月交當月應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
本月交以前期間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
三、計提應收的增值稅返還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財會〔2017〕15號)第二章 第十一條
借:其他應收款
貸:"其他收益"(舊準則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收到增值稅返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對于軟件企業一般納稅人即征即退條件,如上文所列示,大家可以看看自己所在的企業是否符合這一項稅收優惠.會計學堂中有答疑中心,大家可以前往提問學習,有資深老師會來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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