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萬以下銷售額免教育費附加 如何入賬
不需要做賬務上的處理.
根據財稅〔2016〕12號規定: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營業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
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和《關于印發《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6〕22號)等有關規定,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將計入"稅金及附加"不再計入"管理費用"科目核算.
二、企業按規定計算確定的與經營活動相關的稅費,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交稅費"等科目.企業收到的返還的消費稅、營業稅等原記入本科目的各種稅金,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某商業企業是小規模納稅人,2016年1月份含稅銷售收入3.09萬元,2月份含稅銷售收入9.27萬元.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7%,教育費附加征收率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2%.會計處理如下:

一、1月份會計處理
1.計提增值稅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30,9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3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2.根據財會〔2013〕24號和財稅〔2015〕96號文件規定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900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900
3.計提城建稅及附加為0
二、2月份會計處理
1.計提增值稅時
借: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92,7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9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700
2.計提城建稅及附加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324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189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81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54
3.根據財會〔2013〕24號和財稅〔2016〕12號文件規定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81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附加 54
貸:營業外收入--減免稅額 135
以上就是10萬以下銷售額免教育費附加 如何入賬的全部內容了,上文介紹了這個是怎么處理的,看完上文后你是不是對相關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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