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是怎樣的?
(一)、應計入材料成本的運費
1、計入時是按不含稅價還是含稅價?
如果取得專票且符合抵扣的規定,則按不含稅價入材料成本,否則價稅合計進成本.
注意運費隨貨的規定:
(1)、貨款在應收賬款核算,收取的運費也在應收賬款核算.
(2)、貨物進項不能抵扣,其運費進項也不能抵扣.
(3)、貨物需進項轉出,對應運費也需進項轉出.
2、運費的分攤
如果一次運輸幾種材料,那么運費就需要在這幾種材料間進行分攤.
常見的分攤方式有:按材料金額、重量、體積分攤
分攤率=運費/材料金額、重量、體積之和
某種材料應分攤的運費=該材料重量、金額、體積*分攤率
(二)、材料的初始入賬成本
1、外購材料
購入的材料,按買價加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包裝費、倉儲費等費用、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和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以及其他費用,作為實際成本.
2、自制的材料
自制的材料,按制造過程中的各項實際支出,作為實際成本.
3、委外加工
委托外單位加工完成的材料,以實際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以及加工費、運輸費、裝卸費和保險費等費用以及按規定應計入成本的稅金,作為實際成本.
4、接受投資
投資者投入的材料,按照投資各方確認的價值,作為實際成本.
5、接受捐贈
接受捐贈的材料,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實際成本: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的,按憑據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如下順序確定其實際成本:
a. 同類或類似材料存在活躍市場的,按同類或類似材料的市場價格估計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實際成本;
b. 同類或類似材料不存在活躍市場的,按所接受捐贈的材料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作為實際成本.
6、交易換入
以非貨幣性交易換入的材料,按相關準則規定確定.
7、盤盈的材料
盤盈的材料,按照同類或類似材料的市場價格,作為實際成本
(三)、發出材料的計價
1、先進先出法
先進先出法是以先購入的存貨應先發出這一實物流轉假設為前提,對發出存貨進行計價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先購入的存貨成本在后購入存貨成本之前轉出,據此確定發出存貨和期末存貨成本.
2、加權平均法
加權平均法主要包括兩種:一次加權平均法和移動加權平均法.
一次加權平均法,又稱全月一次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本月全部進貨數量加月初存貨數量作為權數,去除當月全部進貨成本加本月初存貨成本,計算出存貨的加權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成本的一種方法.公式為:
加權平均單價=(期初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期收入存貨實際成本)/(期初結存存貨數量+本期收入存貨數量)
本期發出存貨實際成本=本期發出存貨數量×加權平均單價
=期初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期收入存貨實際成本-本期發出存貨實際成本
3、個別認定法
個別認定法是指每次發出存貨的實際成本按其購入時的實際成本分別計價的方法.個別計價法的成本計算準確符合實際情況,但在存貨收發頻繁情況下,其發出成本分辨的工作量較大.
4、移動加權平均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它是指在每次進貨以后,立即為存貨計算出新的平均單位成本,作為下次發貨計價基礎的一種方法.公式為:
加權平均單價=(收入存貨前結存存貨實際成本+本期收入存貨實際成本)/(收入存貨前結存存貨數量+本期收入存貨數量)
本期發出存貨實際成本=本期發出存貨數量×加權平均單價
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能夠使管理當局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但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價,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貨較頻繁的企業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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