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聯發票都需要蓋章嗎
五聯普通發票蓋章蓋幾聯,每一聯都要蓋章的.
如果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一聯是記賬聯,不需要蓋章,第二聯發票聯才需要蓋章.開出去的發票第一聯不需要蓋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因此,發票的記賬聯無需蓋章.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增值稅普通發票各聯的意義?
一、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格式、字體、欄次、內容與增值稅專用發票完全一致,按發票聯次分為兩聯票和五聯票兩種,基本聯次為兩聯,第一聯為記賬聯,銷貨方用作記賬憑證;第二聯為發票聯,購貨方用作記賬憑證.此外為滿足部分納稅人的需要,在基本聯次后添加了三聯的附加聯次,即五聯票,供企業選擇使用.
二、增值稅普通發票第二聯(發票聯)采用防偽紙張印制.代碼采用專用防偽油墨印刷,號碼的字型為專用異型體.各聯次的顏色依次為藍、橙、綠藍、黃綠和紫紅色.
發票不需要蓋章的幾種情形?
一、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抵扣聯和報稅聯
國稅函[2006]479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凡從事機動車零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在銷售機動車(不包括銷售舊機動車)收取款項時,必須開具稅務機關統一印制的新版《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并在發票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抵扣聯和報稅聯不得加蓋印章.
二、發票的記賬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三、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84號《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不需要另外找開票單位再加蓋發票專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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