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代開,開錯了重開要多久?
您直接與開票方聯系,把發票聯退還給他們,然后要求他們重新開就可以.
他們需要操作如下:
1、如果他們是從稅務機關代開,那么直接拿著發票的全部聯次到稅務局重開
2、如果是他們單位自己開的,那么拿到您單位的發票聯后,直接三聯一起作廢,然后重開,根本沒有影響.發票重開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才有時間上的說法,其他都沒有.

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規定:
1、2017年6月30日前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仍按180日期限認證抵扣;
2、自2017年7月1日起,認證時間從原來規定的180日延長至360日;已認證的情形由購買方發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申請,下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交給開票方開具紅字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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