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開票稅率開錯了,并且無法追回怎么處理
原則上要收回來作廢(或開負數對沖掉),重新開具;由于您的已經無法追回發票,那么再財務申報稅的時候,要分別把3%、5%的金額及稅率填寫到申報表.
開票稅率開錯了怎么辦呢?
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開錯了,如果在開票時發現,可立即作廢重開發票,如果跨月、對方認證了,按照以下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沖回,然后再開正確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6〕156號):
第十四條 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附件3).
《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

第二十條同時具有下列情形的,為本規定所稱作廢條件:
(一)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
(三)因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票的,銷售方須在專用發票認證期限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購買方出具的寫明拒收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四)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 票交付購買方的,銷售方須在開具有誤專用發 票的次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同時提供由銷售方出具的寫明具體理由、錯誤具體項目以及正確內容的書面材料,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出具通知單.銷售方憑通知單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上述文章針對小規模開票稅率開錯了,并且無法追回怎么處理的問題進行了具體的解答,小編提醒大家在開具發票的時候如果發生錯誤就要及時將發票作廢重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想了解更多的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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