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算前工資未支付如何做賬
答:根據規定,企業在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向員工實際支付的已預提匯繳年度工資薪金,準予在匯繳年度按規定扣除.
因此,對于年末計提應付未付的人員工資,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前發放的,可作為匯算年度已發放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如在匯算清繳期結束后仍未發放的,則應予以納稅調整.
工資調增計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上交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行
調整時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發放工資會計分錄
答:1、工資計提(應發工資數)
借:制造費用-工資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工資 (銷售人員)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計提企業繳納的五險一金
借:制造費用 (生產人員)
管理費用 (管理人員)
銷售費用 (銷售人員)
貸: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上面1和2可以合并處理,這里分開是為了說明問題
3、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發工資數)
貸:庫存現金 / 銀行存款 (實發工資數)
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代扣代繳金額)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代扣代繳金額)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代扣代繳金額)
4、實際交納
借:其他應付款-養老 / 醫療等
其他應付款-住房公積金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上述資料講述了匯算前工資未支付如何做賬,以及發放工資會計分錄,大家都可以掌握一下,跟平常一樣也需要通過應付職工薪酬,另外也要算上以前年度調整.會計學堂持續更新,大家不妨關注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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