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可抵扣的銷項稅怎么入賬

2019-11-15 15:1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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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可抵扣的銷項稅怎么入賬?其實對于土地出讓金來說,直接銷售收入抵減,會計學堂的小編針對這個問題整理了詳細的解答資料,還拓展了土地增值稅的內容,詳細解答都在下文,感興趣的朋友不妨看看吧.

土地可抵扣的銷項稅怎么入賬

答:營改增后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不是抵扣,而是自銷售收入抵減.

國稅總局2016第18號公告:第四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中的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按照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對應的土地價款后的余額計算銷售額.銷售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銷售額=(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1+11%)

第五條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

土地可抵扣的銷項稅怎么入賬

土地增值稅的扣除項目有哪些?

答:第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第六條規定:"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二)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

(四)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五)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第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5〕6號)第七條規定:"條例第六條所列的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具體為:

(一)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是指納稅人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

(二)開發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設施(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的成本,是指納稅人房地產開發項目實際發生的成本(以下簡稱房地產開發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遷補償費、前期工程費、建筑安裝工程費、基礎設施費、公共配套設施費、開發間接費用.

上述資料的講解已經完畢,對于土地可抵扣的銷項稅怎么入賬大家都懂了嗎,土地增值稅有著一些抵扣的項目,大家可以看看上文的詳解.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持續在線,大家有需要的話可以隨時來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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