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拿到發票怎么入賬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貨已到票未到,應估價,暫估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款
票到后,先將上面分錄紅字沖賬(就是用紅字做一張和上面一模一樣的憑證)
然后在正常做購進貨物憑證: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
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6年5月底都沒能取得發票,這時2015年實際發生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要做納稅調增1000元.假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會計處理如下:
2015年12月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1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1000
2016年1月初的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 -1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2016年5月的會計處理,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2015年有盈利,且應納稅所得額大于零,需補繳企業所得稅.又分兩種情況:
(1)應納稅所得額大于1000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50
(2)應納稅所得額小于1000元,假設為600元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150(600×25%)
?所得稅費用 100(400×25%)
2.如果2015年虧損且預計今后五年內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來彌補,要進行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所得稅費用 250
3.如果2015年虧損且預計今后五年內不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來彌補,不用進行會計處理.
2016年6月1日及以后取得發票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
貸:應付賬款 117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2016年六月底或年底,因所屬期2015年匯算清繳時調增1000元,于今年調減,由此而減少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假設共發生所得稅費用為13250元
借:所得稅費用 1325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
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1300
以上就是未拿到發票怎么入賬的全部內容,本文還為你擴展了案例,大家可以對應案例去分析,看完本文你是不是對這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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