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贍養人指定分攤和約定分攤的區別
1、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顧名思義就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攤比例了.
2、贍養人約定分攤,就是子女之間協商出分攤比例了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被贍養人的贍養支出,統一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二)納稅人為非獨生子女的,由其與兄弟姐妹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人分攤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可以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約定或者指定分攤的須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優先于約定分攤.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這里說的:由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都是贍養支出的扣除范疇.只是分攤方式的確認人不同而已.贍養人均攤或者約定分攤:就是子女之間自己商議,在贍養支出在個稅附加扣除中金額或比例.

新個稅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指定分攤和平均分攤如何理解
關于《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的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非獨生子女應當與其兄弟姐妹分攤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分攤方式包括平均分攤、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或者贍養人約定分攤.具體理解如下:
1.無論兄弟姐妹多少人,其兄弟姐妹分攤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總額為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
2.兄弟姐妹中一人分攤最高限額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3.采取指定分攤或約定分攤方式的,應簽訂書面分攤協議.
4.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5.納稅人贍養2個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數加倍扣除,即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無論有幾個老人每年只能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6.具體分攤方式一經確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以上就是被贍養人指定分攤和約定分攤的區別的全部內容了,看完上文的朋友應該知道該知道兩者的區別了吧,這對于納稅人來說就是很重要的一點.你學會了嗎?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留意會計學堂官網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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