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用核算之關于白條
1、稅會差異
(1)、會計:
不合規票據不能入賬
(2)、稅法:
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2、實務處理---上市公司(正規大中型企業)
(1)、規定
企業應該有嚴格的內控制度杜絕白條。而且證監會也會嚴查。
(2)、無票支出的會計處理
發生支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收款方名稱
貸:銀行存款/現金
期末銷賬:
借:營業外支出----無票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注意:需要在匯繳時納稅調增的。
3、實務處理---中小型企業
應該跟正規企業一樣核算。
但,實務中通常是另外一種錯誤的做法:
發生支出時:
借:其他應收款----收款方名稱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期末銷賬: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注意:這也是現金科目虛腫的原因之一。
4、常見6種個人抬頭票據可稅前列支
個人抬頭憑證屬于可稅前扣除憑證,前提是與企業經營活動有關,符合真實性及合理性等稅前扣除原則,常見但不限于以下:
(1)允許稅前扣除的醫藥費票據。
(2)機票和火車票、出差過程的人身意外保險費。
(3)符合職工教育費范圍的職業技能鑒定、職業資格認證等經費支出。
(4)員工入職前到醫療機構體檢費票據。
(5)企業為因公出差的員工報銷,個人抬頭的財政收據的簽證費。
(6)允許稅前扣除的外籍個人的住房補貼,員工憑發票實報實銷,但由于是員工個人與業主簽訂租賃合同,發票抬頭為個人。
特別提醒的是,類似個人抬頭手機發票等支出憑證不能稅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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