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開篇提問,這個具體的需要咨詢下當地主管稅務機關,看提供現公司與原公司是一家的證明,是否能抵扣現公司的收入及稅金.退貨還能正常銷售不,如果不能建議退款做營業外支出.
商貿企業發生退貨 稅務怎么處理
銷售退回,是指企業售出的商品由于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企業發生商品銷售退回業務,應分別不同情況進行處理.
1.未確認銷售收入的發出商品退回.由于銷售收入并未確認,這種情況下只需將已記入"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等科目的商品成本轉回即可,發出商品被退回時,應按其成本,借記"庫存商品"科目,貸記"發出商品"、"委托代銷商品"等科目.
2.已確認收入的銷售退回.由于這種銷售退回發生在企業確認銷售收入之后,則不論是當年銷售的,還是以前年度銷售的,除退貨發生在資產負債表日后涵蓋期間外,一律沖減退回月份的銷售收入.綿陽工商代理介紹已結轉了銷售成本的,還應同時沖減退回月份的銷售成本,以及銷售退回貨物所涉及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3.報告年度匯算清繳后的銷售退回.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規定,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中涉及報告年度所屬期間的銷售退回發生于報告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之后,應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的收入、成本等.但按照稅法規定,在此期間的銷售退回所涉及的應繳所得稅,應作為本年度的納稅調整事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后,國家稅務總局專門出臺了《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于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因此,在次年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前退貨,并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減上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只能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退貨增值稅如何處理?

發生退貨時的處理,主要是增值稅的處理.
當月退貨,且未開票,這個簡單,退回貨入庫就是了,因未開票,稅務上不必處理.
當月開票,當月退貨,票未認證,這個也容易,把票收回作廢,稅務上也不必處理.
當月開票,次月退貨,且票認證,這個要對方去其稅務局開一張退貨證明,這樣銷售方開出的票不能作廢,只能開負數發票.
具體規定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3]962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發生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銷售折讓以及原藍字專用發票填開錯誤等情況,視不同情況分別按以下辦法處理:
(一)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當月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而且尚未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可對原藍字專用發票進行作廢.即在發票聯、抵扣聯連同對應的存根聯、記賬聯上注明"作廢"字樣,并依次粘貼在存根聯后面,同時對防偽稅控開票子系統的原開票電子信息進行作廢處理.
如果銷貨方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則必須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銷貨方如果在開具藍字專用發票的次月及以后收到購貨方退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不論是否已將記賬聯作賬務處理,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二)因購貨方無法退回專用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銷貨方收到購貨方當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進貨退出或索取折讓證明單》的,一律通過防偽稅控系統開具負數專用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不得作廢已開具的藍字專用發票, 也不得以紅字普通發票作為扣減銷項稅額的憑證.
商貿企業發生退貨稅務怎么處理問題上文會計學堂小編已經詳細說明,納稅人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有誤的,可即時作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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