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轉銷銷項稅額不用交稅嗎
答:待轉銷銷項稅額不用交稅."待轉銷項稅額"是指已確認收入,但尚未進行稅務申報.即納稅義務發生時間晚于會計上確認收入時間的情況.當然,如果在法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之前先開具發票,則按照稅法規定,納稅義務就已經發生,此時就不能使用"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而應直接確認銷項稅額.
待轉銷銷項稅額具體要怎么理解?
答:財會2016年22號文--《增值稅會計處理規定》中對于應交稅費的會計處理有了重大變化,引入了"待轉銷項稅額"這一二級明細科目來核算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于以后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該二級科目核算的主要是由于會計與稅法在確認收入時點不一致時,產生的待后期確認的銷項金額,這樣處理解決了增值稅作為價外稅,會計入賬金額需價稅分離的要求,符合會計信息披露和財務報表列報要求,也能幫助企業更清楚未來將產生的應納稅金額.
同時,需要注意的是財會[2016]22號文中關于報表列報的規定"待轉銷項稅額"在報表中需要重分類至"其他流動負債或其他非流動負債",不是在"應交稅費"中披露.
確認收入未開發票計入待轉銷項稅嗎?
借:銀行或現金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
同時結轉成本
如果還要開發票,收到錢前做
借:銀行或現在
貸:應收賬款
擴展資料

舉個例子說明:
某公司天山熙湖項目部承建小區景觀項目,20×6年3月開工,按照簡易計稅方法計稅.11月 30日工程項目完工后與業主一次性辦理工程價款結算,稅前工程價款為1000萬元,增值稅30萬元.
業主同時支付了90%的工程價款,其余部分作為質保金于第二年11月 30日支付.按照增值稅政策規定,該筆質保金應該于收到時產生納稅義務.根據上述業務,該公司應該作如下賬務處理 (單位:萬元):
(1)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收到部分工程款時:
借:銀行存款 927
應收賬款 103
貸:工程結算 1000
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27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
( 2)繳納增值稅,計提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時:
借: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27
應交城建稅 1.89
應交教育費附加 0.81
貸:銀行存款 29.7
借:稅金及附加 2.7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1.89
應交教育費附加 0.81
(3)第二年收到質保金時,結轉待轉銷項稅額:
借:銀行存款 103
貸:應收賬款 103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
貸:應交稅費--簡易計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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