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收入分成會計處理怎么做?
以前期投入的與該產品有關的成本費用先歸集起來,結轉為庫存商品.即:和自己生產的東西處理一樣.但是所得稅法規定這種情況應該按去的時照產品的公允價值確定所得稅的收入,申報時要調整報表在.既然繳納了所得稅,那么該產品的計稅基礎也應該是按公允價值確定的申報的所得稅收入.產品真正出售時,還是需要調整產品的計稅基礎.
舉例,合作方式共支付8萬成本費用,分得產品時公允價值15萬.取得產品后17萬銷售出去.為了簡化不寫增值稅了

借:生產成本 8
貸:銀行存款 8
借:庫存商品 8
貸:生產成本 8
所得稅申報時 納稅調增收入15萬,調減成本8萬.
借:銀行存款 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8
貸:庫存商品 8
所得稅申報時納稅調減成本15-8=7萬.
會計利潤:17-8=9 稅法應納稅所得額=15-8+(17-15)=9.只存在時間差異.
稅法有規定,不贊同取得產品時會計上做收入,因為沒有經濟利益流入.銷售收入分成會計處理怎么做?上文會計學堂小編用實例為大家講解了,更多精彩內容,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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