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工會經費一個季度一交嗎
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申報工會經費嗎?
這屬于一種社會義務,用于工會活動.
小規模納稅人也是需要繳納工會經費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的來源:
(一)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二)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三)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補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項規定的企業、事業單位撥繳的經費在稅前列支.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工會經費一個季度一交嗎
小規模納稅人一個季度報一次工會經費,現在規定一個季度不超過九萬不用繳納工會經費,報表這樣直接填0,沒填寫工資上去直接填0.

小規模納稅人的工會經費怎么交?
當月計提工會經費時,應計提的工會經費=當月工資總額*2%分錄: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支付時: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免征工會經費?
參考《江蘇省總工會關于進一步明確小微企業暫緩收繳工會經費的通知》(蘇工辦[2019]73號)規定,對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按規定免征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指所屬期),暫緩收繳工會經費.
因此,2019年7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江蘇省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暫不交工會經費.
從2019年1月1號開始,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可以在50%的稅額幅度內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小規模納稅人繳納的工會經費一個季度一交嗎的全部內容了,賬務處理方面可以通過應繳稅費-應交消費稅科目來進行處理,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是否可以免征工會經費上文也為大家進行了著重的講解,相關知識點請到資訊頁查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