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發票上注明折扣金額如何做賬
銷售折讓在已經確認收之后發生的,應當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當期銷項稅額的,應同時用紅字沖減"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稅".如未確認收入的直接扣除折讓后的金額確認銷售收入.
發生銷售折扣的應當計入當期財務費用(因為現金折扣是盡快回籠企業資金而發生的理財費用)

按差額記入 ,會計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凈收入)
應交稅金-銷項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1875號)規定,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價格上給予的價格扣除屬千商業折扣、商品銷售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商業折扣后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對于銷售折扣,現行增值稅稅法規定,如果銷售額和折扣額是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的(普通發票或增值稅發票的開具方法相同),可以按折扣后的余額作為銷售額計算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如果將折扣額另開發票,不論其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折扣額計算增值稅、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
國稅函〔2010〕56號明確 納稅人采取折扣方式銷售貨物,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分別注明是指銷售額和折扣額在同一張發票上的"金額"欄分別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銷售額征收增值稅.未在同一張發票"金額"欄注明折扣額,而僅在發票的"備注"欄注明折扣額的,折扣額不得從銷售額中減除.
以上就是增值稅發票上注明折扣金額如何做賬的全部內容了,這對于納稅人來說就是很重要的一點,你學會了嗎?針對這種情況,我們一定要關注國家的政策更新,盡調人員應具體判斷,并且找出解決辦法.如果你有興趣,可以留意會計學堂官網咨詢!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