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通軟件發票可以計入無形資產嗎?
出口通軟件發票屬于技術服務費
阿里巴巴給開的 "軟件技術服務費--出口通的專用發票, 金額為X元,稅額為Y元" 這個怎么做分錄?
借:無形資產-出口通軟件 X元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Y元
貸:銀行存款 X+Y元
你收到的發票屬于增值稅專用發票,標明稅額,按發票標明的稅額做進項認證抵扣
購買的軟件能作為無形資產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38號)的規定,納稅人購進貨物或者接受應稅勞務可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二)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三)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四)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五)本條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納稅人購進貨物如屬于允許抵扣的范圍且取得合法的扣稅憑證可予以抵扣進項稅額.
出口通軟件發票可以計入無形資產嗎?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介紹是屬于技術服務費,更多相關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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