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度費用發票入賬跨月沖紅嗎?
可以沖紅,但是需要按退貨業務,由受票方主管稅務機關開具增值稅紅票申請書,才能開具紅票予以沖紅.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國家稅務總局監制設計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的,既作為納稅人反映經濟活動中的重要會計憑證又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由于專用發票作廢條件相對嚴格,一些納稅人發現開具發票錯誤后,往往是跨月了或已經抄稅等,對于這種不能作廢的發票而又需要重新開具發票的,銷貨方應先開具紅字發票沖銷原發票,再重新開具正確的專用發票.國稅發〔2006〕156號第十四條規定:一般納稅人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增值稅專用發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的,購買方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的條件是申請單所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應經稅務機關認證,經認證結果或為"認證相符",或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有些已經開具的專用發票雖然未經購買方認證,也可以由購買方開具通知單,銷售方憑據此重新開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7〕18號)規定以下兩種情況:(一)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二)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并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通知單.

跨年度收取的發票不知如何處理:
所得稅匯算清繳之跨期費用
每年一次的匯算清繳,會計又開始忙碌起來了.那么,如何做好匯算清繳?年結前需要做那些工作?在這里一一說明.年結前應該做的重要的準備工作是要統計一下,歸于當年但沒入賬的成本費用有那些.
例如,銷售人員手頭的10萬差旅發票,說要到明年2月才能拿回來報賬,年結沒入賬的情況等等.類似這樣的情況,解決辦法就是,可以暫估入賬,擠上末班車,進入利潤表.
按上面所說的,銷售人員手里的10萬差旅費發票,說要到明年2月才能拿回來報賬,年終了,怎樣結賬呢?
賬務處理
年結前暫估入賬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10
貸:其他應付款10
第二年報賬,先紅字沖原分錄
借:管理費用-差旅費10(紅字)
貸:其他應付款10(紅字)
再憑報銷發票記
借:管理費用10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10
[跨年度紅沖,不能再用管理費用科目,否則不能正確計算上年損益.]
這樣,對財務列支的無票支出,稅務還是認可的.
政策依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第六項關于企業提供有效憑證時間問題,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成本費用如果在年結前沒有進行暫估處理,那么,年結后,發生的跨期費用,就需要進行納稅調整了.
如果是不太重要的事項,沒有惡意逃稅的,金額不大的,可以記入發生當年,不用做納稅調整.
例如:業務員12月出差,1月來報銷金額約幾千元,有1月的也有12月的發票,現在會計已做年結賬.這樣可以直接計入當年.
匯繳前發生的,就是資產負債表日至財務報告批準報出日之間發生的,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跨年度費用發票入賬跨月沖紅嗎?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如何處理的,對此大家應該知道跨年度費用發票跨月還是可以沖紅的,跨年度收取的發票不知道怎么處理,上文會計學堂小編也進行了分析,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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