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業預繳的個人所得稅以公司的名義繳納嗎
答:為規范和加強建筑安裝業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下同)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就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派駐跨省異地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總承包企業和分承包企業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用勞務人員跨省異地工作期間的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由勞務派遣公司依法代扣代繳并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二、跨省異地施工單位應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向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凡實行全員全額扣繳明細申報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核定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需要掌握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的,工程作業所在地稅務機關應及時提供.總承包企業、分承包企業和勞務派遣公司機構所在地稅務機關不得對異地工程作業人員已納稅工資、薪金所得重復征稅.兩地稅務機關應加強溝通協調,切實維護納稅人權益.
四、建筑安裝業省內異地施工作業人員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參照本公告執行.
五、本公告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建筑安裝業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國稅發〔1996〕127號)第十一條規定同時廢止.

建筑業異地預繳個人所得稅款會計分錄怎么做?
答:一、建筑業異地預繳個人所得稅款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二、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個人所得稅率是由國家相應的法律法規規定的,根據個人的收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是收入達到繳納標準的公民應盡的義務.
三、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四、個稅起征點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扣除標準:個稅按50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本文主要圍繞建筑業預繳的個人所得稅做講解,兩個問題,一個是建筑業預繳的個人所得稅以公司的名義繳納嗎,另一個建筑業異地預繳個人所得稅款會計分錄怎么做?會計學堂持續為大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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