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加盟費是做主營業務收入嗎
加盟款屬于特許經營權,該計入無形資產.
特許經營是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的契約關系,對受許人經營中的經營訣竅和培訓的領域,特許人提供或有義務保持持續的興趣.
受許人的經營是在由特許人所有和控制下的一個共同標記、經營模式和過程之下進行的,并且受許人從自己的資源中對其業務進行投資.
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加盟款是品牌持有人將企業品牌的無形資產,如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商標、版權)、組織管理資產、市場資產和人力資產等以合同的形式授予加盟商使用,并向品牌持有人支付一定的費用.

擴展資料
無形資產計量方法
1、無形資產通常是按實際成本計量,即以取得無形資產并使之達到預定用途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作為無形資產的成本.對于不同來源取得的無形資產,其初始成本構成也不盡相同.
2、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包括自滿足無形資產確認條件后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但是對于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
加盟費收入如何入賬
取得的加盟費收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講解》規定,對于讓渡資產使用權有關收入的確認原則如下:
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費,且不提供后續服務的,應當視同銷售該項資產一次性確認收入;
提供后續服務的,應在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有效期內分期確認收入.如果合同或協議規定分期收取使用費的,,應按合同或協議規定的收款時間和金額或規定的收費方法計算確定的金額分期確認收入.
故加盟費一次性支付且若無后續服務的,應該計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若一次性支付但存在后續服務,在后續期間平均分攤入各期的"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分期付款則按照協議分期收取的金額,考慮實際風險已經轉移否的基礎上,分期確認入"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加盟費的企業所得稅處理
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應當就其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的收入總額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和其他收入.
加盟費應屬于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一種,在特許權使用費收入的確認時間上,按照合同約定的特許權使用人應付特許權使用費的日期確認收入的實現,請注意應是一次性確認收入,而不是逐年確認收入,采用"合同約定時間制"確認收入.這也是區別會計上講的責權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
公司收到加盟費是做主營業務收入嗎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講到這里了."一次性收取使用費后是否提供后續服務"是處理的關鍵.具體內容小編已經在上文已經為大家分析清楚了.互動學習,知識共享,會計學堂為大家提供專業財稅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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