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保障基金申報有優惠嗎
答:對安排殘疾人就業未達到規定比例、在職職工總數30人以下(含30人)的企業,自工商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征保障金.
殘疾人保障基金如何繳納
答:殘疾人保證金的計算方式:應繳納的保證金=(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人數X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安排殘疾人就業比例 - 上年用人單位時間安排的殘疾人及就業人數)X上年用人單位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

殘疾人保證金的繳納流程如下:
1、殘疾人就業情況審核.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應于8月1日至9月15日,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所在地的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申報上年本單位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并由該機構進行審核.未在規定時間內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
2、申報繳納地點.用人單位應向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主管地方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
3、申報繳費期限.保障金的申報繳費期限為11月1日至12月15日.
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一年)勞動合同(服務協議),且實際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用人單位安排1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1至2級)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3級)的人員就業的,按照安排2名殘疾人就業計算.用人單位跨地區招用殘疾人的,應當計入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
征收保障金是促進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手段.以上就是小編搜集到的全部資料了,相信大家閱讀完上文,應該都有了自己的理解和認識了.如果對此還有疑問,可與窗口答疑老師進行在線咨詢,希望能給你帶來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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