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紙質承兌新規定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存款人出票,向開戶銀行申請并經銀行審查同意承兌的,保證在指定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對出票人簽發的商業匯票進行承兌是銀行基于對出票人資信的認可而給予的信用支持.
目前我國紙質銀行承兌匯票每張票面金額最高為1億元(電子的最大限額為10億元).銀行承兌匯票按票面金額向承兌申請人收取萬分之五的手續費,不足10元的按10元計.紙質承兌期限最長不超過6個月(電子匯票的最長期限可達1年).承兌申請人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未付款的,按規定計收逾期罰息.
商業匯票分為商業承兌匯票和銀行承兌匯票.銀行承兌匯票一式三聯.

二、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
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在承兌時間到期前一周,帶票及銀行預留印章到開戶行進行承兌匯票的委托收款手續. 如果銀行承兌匯票未在承兌時間前進行提醒付款,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第88規定:銀承超過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開戶行是不得受理的,但未超出票據權利時效的(即票據到期日算起2年以內),在按有關規定做出說明后仍可以通過委托收款銀行向付款人請求付款,承兌人或者付款人仍應當繼續對持票人承擔付款責任.
三、若承兌匯票已超期時,應該做如何處理
1、首先檢查承兌匯票,看是否有印鑒章模糊、印鑒章加蓋錯誤、多蓋印鑒章、騎縫章不騎縫等,如果有的話,應該要讓相對應的公司出具證明方可解兌;
2、然后填寫托收憑證,必須將付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填寫完整,地址要是不知道的話,可以先不填寫,由銀行幫忙查找在填寫上去,而收款人就是自己公司,當然需要將全稱、賬號、地址、開戶行填寫完整.匯票的金額必須與承兌匯票上的金額一致,大小寫必須一致,并且填寫正確.憑證上的托收憑證的名稱就直接填寫:"銀行承兌匯票NO:XXXXXXXX/XXXXXXXX,其余的信息可以不填寫.填寫完整后,應該在"托收憑證"第二聯上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
3、在銀行承兌匯票的最后的一個背書框里加蓋自己公司的預留印鑒章,并在背書框寫上"委托收款",而在被背書人上填寫自己公司的開戶行;
4、寫一份情況說明給付款行:要求一般要寫清楚票面的要素,如出票日期;匯票號碼;出票人/收款人的全稱、帳號及開戶行;出票金額;到期日等.再寫清楚,由于什么原因導致了該筆匯票延誤了提示付款的時間,請求該銀行付款,再表明"由此產生的經濟責任,由我單位自行承擔";
5、做好以上內容后,將銀行承兌匯票的原件、托收憑證、相關的證明一起拿到自己的開戶行,到柜臺進行請求解付.一般而言,銀行都會付款的;
6、銀行受理后,一般5-7個工作日就可以下款到賬.
銀行承兌匯票是商業匯票的一種,主要是用于保證收款人或持票人能夠按時收取款項的票據.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時間應在承兌到期前一周為宜.如果出現承兌匯票逾期的情況,主要按照上文的7個步驟進行相應的處理.
以上就是2019年紙質承兌新規定的全部內容,各位會計朋友一定要留意國家的新規定新政策,有需要也可以將本文保存.如果你有什么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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