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舊物資回收稅收政策
答:廢舊物資回收利用的目的是防止資源浪費,讓資源在最大限度上得到充分利用.為了鼓勵廢舊物資回收行業的發展,國家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制定了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廢舊物資回收經營業務有關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字[2001]78號)文件明確規定,自2001年5月1日起,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生產企業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入廢舊物資,可按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開具的由稅務機關監制的普通發票上注明金額的10%抵扣進項稅額,即業內俗稱的"一免一抵扣."

銷售廢舊物資如何開票
答:納稅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不再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自2009年4月1日起,廢舊物資專用發票一律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抵扣進項稅額.
1 單位和個人凡是發生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時,收款方均應向付款方開具發票;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開具發票.(如廢舊物資收購、農副產品收購等)
2 就是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時,應當問收款方取得發票.同時對取得發票的一方提出禁止性規定: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以上就是廢舊物資回收稅收政策的全部內容,會計政策是經常變換的,作為會計人員我們需要實時掌握,關于更多的政策或者其他知識,會計學堂會為大家實時更新,歡迎大家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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