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加權平均法適合哪些企業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指以每次進貨的成本加上原有庫存存貨的成本,除以每次進貨數量與原有庫存存貨的數量之和,據以計算加權平均單位成本,以此為基礎計算當月發出存貨的成本和期末存貨的成本的一種方法.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準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于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后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移動加權平均法指企業按實際成本進行材料明細分類核算時,以各批材料收入數量和上批結余材料數量為權數,計算材料平均單位成本的一種方法.采用這種計價方法,每購進一批材料需重新計算一次加權平均單價,據以作為領用材料的單位成本.

移動加權平均法是永續制下加權平均法的稱法.
移動加權平均法下庫存商品的成本價格根據每次收入類單據自動加權平均;其計算方法是以各次收入數量和金額與各次收入前的數量和金額為基礎,計算出移動加權平均單價.其計算公式如下:
移動加權平均單價= (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商品金額)/(本次收入前結存商品數量+本次收入商品數量 )
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出來的商品成本比較均衡和準確,但計算起來的工作量大,一般適用于經營品種不多、或者前后購進商品的單價相差幅度較大的商品流通類企業.
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能夠使管理人員及時了解存貨的結存情況,計算的平均單位成本及發出和結存的存貨成本比較客觀.但由于每次收貨都要計算一次平均單價,計算工作量較大,對收發貨較頻繁的企業不太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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