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分包后產生額外的稅如何計提?
答:稅法規定,建筑業營業稅的營業額為承包建筑、修繕、安裝、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建筑安裝企業向建設單位收取的工程價款(即工程造價)及工程價款之外收取的各種費用從事建筑勞務的分包業務,實行差額納稅:
總承包商按照:總承包額扣除分包額的差額(余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分包商按照:各自分包合同金額,計算繳納營業稅

采用總分包模式的特點
答:(1)有利于項目的組織管理.由于業主只與總承包商簽訂合同,合同結構簡單.同時,由于合同數量少,使得業主的組織管理和協調工作量小,可發揮總承包商多層次協調的積極性.
(2)有利于控制工程造價.由于總包合同價格可以較早確定,業主可以承擔較少風險.
(3)有利于控制工程質量.由于總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通過分包合同建立了責、權、利關系,在承包商內部,工程質量既有分包商的自控,又有總承包商的監督管理,從而增加了工程質量監控環節.
(4)有利于縮短建設工期.總承包商具有控制的積極性,分包商之間也有相互制約作用.此外,在工程設計與施工總承包的情況下,由于設計與施工由一個單位統籌安排,使兩個階段能夠有機地融合,一般均能做到設計階段與施工階段的相互搭接.
在上文中,為大家總結了總包和分包如何納稅,大多數采用總分包模式的原因,作為一名專業的財會人員,需要知道每個行業的納稅形式.那么你都明白了嗎?下次再有這種問題,就別忘記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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